生涯纪律是党员在一样平常生涯和社会来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,其实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,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。
党章划定,党员必需推行“发挥社会主义新民俗,带动实践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,提倡共产主义品德,弘扬中华民族古板美德”的义务;党员不但在生产、事情和学习上,在社会生涯和家庭生涯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
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生涯中必需严以修身、严以律已,坚决阻挡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坚决阻挡一切庸俗、落伍、侵蚀和违反党的理想信心宗旨的行为,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涯纪律。党员若是保存违反生涯纪律的行为,会带来不良树模效应,损害党的形象,应当用严酷的纪律加以规制。
生涯纪律涉及党员小我私家品行、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。《条例》第十一章划定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奢靡享乐、追求初级意见意义;爆发不正当性关系;对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;违反公序良俗等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增写生涯中铺张铺张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划定,与时俱进对党员网络言行举行规范和约束。
值得注重的是生涯纪律的兜底条款。若是其他条款没有划定,但该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家庭美德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,则适用生涯纪律兜底条款追究党纪责任。